2022金太阳9月联考1006c语文试题,查看相关金太阳联考答案请关注微信号:考不凡,获取完整试卷及其完整答案
在计算机技术发展早期,算法主要被用来提升计算机软件的运行效率。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迅速发展,计算机领域的商业模式不再是简单地出售软件使用权,而是通过深度介入用户的工作和生活来获取利润。算法的运算对象逐渐由物变成了人,其内在的价值属性逐渐显现,对其的伦理规范也变得迫切起来。
1.算法歧视。当人成为算法的运算对象时,算法会把人作为获取利润或其他“理性”目的的分析对象,人在这个过程中会被打上标签“分拣”。比如,根据“用户画像”将同类商品和服务差异化定价、对应聘人员的简历经过计算机筛选后差异化投递等。在这个关系中呈现的是用户的工具化,该歧视源于为提升攫取利润的效率而造成的人在算法下被物化。算法的歧视有其隐蔽性,因为“算法黑箱”并不会向外界公布,而且即使公布了也并不能让大多数人看懂。由于提供的服务和商品个性化越来越强,被算法施加影响的不同个体之间,也不容易通过对比发现问题。因此,会出现因手机品牌、历史购买频次、居住区域等变量不同的用户,在购买同样的服务和商品时显示的价格不同,甚至通过显示“售罄”等方式拒绝为特定用户服务。除消费歧视外,算法的歧视还会识别并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即使这种不公平的影响可能并不能在当下体现或者被发现。比如,一些美国高校的简历筛选系统会自动根据现有生源情况对应试学生分门别类,这会阻碍社会结构向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变化。还有一点更需要我们警觉:算法并不总是能够向着其设计者希望的方向运行。随着机器学习能力的不断强化,其筛选标准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但不论标准如何,我们都不可能寄希望于机器能够用人类的价值观识别并处理数据——这会让未来深度依赖算法的世界充满晦暗不明的价值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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